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法(农业生产资料归哪个部门管)

可可可可 2023-11-14 4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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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1、法律依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成员销售农资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一)国家委托商业部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上述商品。

3、开一家农资经销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如果要售卖农药,需要办理农药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

4、一般由工商部门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查处。行政处罚的程序比较简单。

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法(农业生产资料归哪个部门管)

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农业生产管理制度 [智库|专题]。第二条 公司设立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2、第二章 产地监测与评价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编制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及发展趋势年度报告,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第二十三条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4、所以,农业安全包括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安全和农民安全。

5、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乡镇企业高效、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具体措施有哪些

(四)农资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农业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

一是完善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独山县供销社指导兴农公司争取广州帮扶资金440万元,运用现有厂房,新建窖池1350立方米,购置农产品流水线加工设备、航吊、配套污水处理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

询问被检查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单位和个人、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其提供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资料。

严格生产源头治理,依法做好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和经营管理,规范农资交易行为。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加强对畜禽防疫条件的动态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

肥料不合格处罚办法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法律分析:化肥抽检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不算违法,毕竟相差不多,只有一斤,而且在实际称重过程中还会有误差。

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执行处罚后,制作结案报告。

抽检第一次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的。处罚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化肥也有行政处罚权。

国家在农业生产资料方面都有哪些法律法规?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 (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 如:合同法、 公司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现行农业法律与法规有25部、农业部门规章72部,包括农业法、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畜牧法等。

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企业。第三条 农村和城市效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第十八条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现行农业法律与法规有25部、农业部门规章72部。

《意见》提出,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八个门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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